(左起)前巫統國會議員沙里爾·薩馬德正就公職失當起訴前檢察總長湯米·湯瑪斯及其他三人,湯瑪斯試圖將其繼任者伊德魯斯·哈倫列為第三方當事人,但未獲成功。
吉隆坡:前檢察總長湯米·湯瑪斯試圖將其繼任者伊德魯斯·哈倫拉入前國會議員沙里爾·薩馬德對其提起的惡意檢控訴訟,此舉宣告失敗。
高等法院今日駁回湯瑪斯針對伊德魯斯及另外兩人提出的第三方彌償申索,裁定此舉缺乏法律依據。
法官顏志強表示,湯瑪斯無需向伊德魯斯尋求彌償,因為若法庭最終裁定湯瑪斯及其共同被告須承擔賠償責任,政府將承擔替代責任。
「第一被告(湯瑪斯)可以放心,若本庭裁定其須向原告支付賠償,第四被告(政府)將承擔替代責任向原告賠償,」顏法官在其廣泛判詞理由中表示。
他表示,政府不應因不必要的第三方訴訟程序而承擔額外費用。
即使第三方訴訟程序被撤銷,湯瑪斯亦不會因此蒙受任何損害。
「其繼任者不作為本民事訴訟第三方,並不影響其憲法權利,」顏法官表示。
他批准了前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拉蒂法·科雅、反貪會及政府撤銷湯瑪斯所啟動第三方訴訟程序的申請。
但他表示,湯瑪斯仍可傳召曾於2020年至2023年擔任檢察總長的伊德魯斯在審訊期間出庭作證。
前新山國會議員沙里爾於2022年12月向湯瑪斯、拉蒂法、反貪會及政府提起訴訟,指控各方就其被檢控一事存在公職失當行為。
此案爭議源於沙里爾收到前首相納吉布·拉薩克一張100萬令吉支票,用於新山拉金Puri Langkasuka組屋項目的修繕工程。
湯瑪斯曾於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擔任檢察總長,他否認濫用權力,並堅稱所有檢控決定均在審閱相關機構呈交的調查文件後方才作出。
他表示,自己於2020年2月28日辭去檢察總長一職,而沙里爾的刑事審訊直至2022年7月26日才正式開始。
2023年1月5日,吉隆坡高等法院在控方撤銷一項指控沙里爾未向內陸稅收局申報其從納吉布收取的100萬令吉為應課稅收入的控罪後,裁定沙里爾無罪釋放。
沙里爾民事訴訟的審訊定於8月19日及9月4日、7日、9日、29日及30日進行。
聯邦高級法律顧問祖琳·艾莉娜·東及西蒂·夏基瑪·依布拉欣,連同聯邦法律顧問祖爾·伊扎提·祖基菲里,代表拉蒂法、反貪會及政府出庭。
律師梅爾文·賴及海卡爾丁·馬希丁代表湯瑪斯出庭,而沙哈魯·夏茲萬·薩萊欣則代表沙里爾出庭。


